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
(试行)
一、护理实验教学中心及其它实验室内严禁烟火,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前应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二、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遵守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护理实验教学中心和其它实验室的室内物品应存放有序。未经实验室管理负责人允许,禁止随意将汽油、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实验室。
四、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发现异常及隐患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上报维修部门。
五、化学危险器应由专人管理,建立各种生化实验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使用制度,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
六、工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防火常识,定期检查并保管好消防器材,发现损坏和丢失及时报告。
二00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