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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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2019-03-26  Click:[]

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试行)

在做实验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环境,尽量减少废水、废气、废物的产生,要防止废水、废气、废物对环境和人员的污染。如果在做实验过程中,有废水、废气、废物产生,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安全处理:

一、关于废水的处理

1.实验中产生的废水必须用专用容器贮存,并集中统一处理,不允许在未经安全处理的情况下将废水随意倒在地上、厕所或下水道里。

2.清洗容器、玻璃器皿、拖把、毛巾等应在专用洗槽中进行,并与实验用水分开。

3.实验室排放的有菌废水必须用专用的容器贮存,必须经过消毒后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盛放有菌废水的容器必须专用,不得作其它用途,而且在使用之后必须立即消毒。

二、关于废气的处理

1.要求在实验准备及实验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2.为了防止在实验准备及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气,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要有处置紧急事态的预案。

3.实验室严禁吸烟。

三、关于废物的处理

1.护理实验教学中心产生的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局、卫生部《医疗费物分类目录》要求,对医疗废物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收集处理,处理措施如下:

(1)必须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严格分开,生活垃圾投放于黑色的塑料袋内,医疗废物投放于黄色塑料袋内。

(2)必须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将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分开,分别置放于黄色塑料袋内,收集时应将袋口扎紧,不得滴漏。

(3)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刀片、玻璃瓿等,必须放置于专用防刺盒或防刺袋内。一次性输液器针头在使用完后必须立即剪下,放置于专用防刺盒或防刺袋内。

(4)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高危物品,在收集时必须登记数量,确保领取使用贮存转运数目一致。

2.各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其处理方法按上述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3.各实验室产生的除医疗废物以外的其它废物,必须用专用容器或塑料袋贮存,并集中统一处理,不允许在未经安全处理的情况下将废物随意倒在地上或公用垃圾箱里。

二00八年四月